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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 Monster Energy限量周邊商品 - Win Gear with Ultra Peachy Keen

買Monster Energy 就有機會參加限量周邊商品抽獎!

如何參加

由2024年3月13日至4月25日,買任何Monster能量飲品2罐或4罐裝1件(以單一收據計算),以WhatsApp發送清晰收據相片、姓名、身份證號碼首4個數字至6768 7642,即可參加抽獎。

 

登記時間為2024年3月13日00:00:00至4月26日23:59:59﹝GMT+8﹞,以登記手機系統成功接收時間為準。

 

頭獎(25名): Monster袋

二獎(50名): Monster T恤

參與期間

13/3/2024 - 26/4/2024

: 2024-05-09T00:00:00.000000000

促銷活動規則

贏 限量周邊商品

由2024年3月13日至4月25日,買任何Monster能量飲品2罐或4罐裝1件(以單一收據計算),以WhatsApp發送清晰收據相片、姓名、身份證號碼首4個數字至6768 7642,即可參加抽獎。

獎品:
頭獎(25名): Monster袋
二獎(50名): Monster T恤

所需登記資料:
1. 中文或英文姓名(必須與身份證相同);
2. 身份證號碼首4個數字
3. 流動電話號碼(需具WhatsApp功能);
4. 收據圖片(必須清楚列明商戶名稱、購買日期、收據/交易編號、所購買之產品名稱、價格、數量及購買總金額)。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 58320
得獎名單將刊登於2024年5月9日之星島日報及The Standard 
活動查詢熱線:2739 3133(星期一至五,辦公時間內10:00 - 12:30 & 14:30 - 17:30)
詳細條款及細則,請登入:https://www.octopus-opl.com/home/MonsterEnergyluckydraw

活動條款及細則:
1.    活動推廣期由2024年3月13日至4月25日止。
2.    買任何Monster能量飲品2罐或4罐裝1件 (以單一收據計算),以WhatsApp發送清晰收據相片、姓名、身份證號碼首4個數字至6768 7642,即可參加抽獎。
3.    有效收據日期為2024年3月13日至4月25日。
4.    登記時間為2024年3月13日00:00:00至4月26日23:59:59﹝GMT+8﹞,以登記手機系統成功接收時間為準。
5.    是次活動只限流動電話用戶參加。
6.    是次活動只限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
7.    參加者必須年滿18歲。
8.    參加次數不限,唯每張指定商戶發出之單一正本電腦收據只可參加抽獎一次,相同收據重複登記將被視作無效。
9.    每名合資格之參加者最多只限中獎一次。
10.    得獎者需保留已登記之電腦收據正本作日後領獎及核實之用。參加者須以WhatsApp發送收據圖像以作登記,收據需清楚列明購買日期及時間、產品名稱、有關購買產品的數量及金額;任何重印、不完整、偽造或損毀及影印本收據均不被接納。
11.    任何因電腦或手機網路等技術問題而引致參加者所遞交的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及無法辨識等情況,主辦機構一概不負責。
12.    參加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作本推廣活動用途,所有資料均按個人(私隱)條例處理。參加者可依個人意願提供其個人資料。如參加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整個登記程序將不會完成,並視為未參加本推廣活動。
13.    參加者提供的個人及收據資料均需正確無誤,如有不實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14.    是次推廣僅限以WhatsApp發送之資料登記參加。參加者發送資料登記即代表其了解、接受及願意遵守主辦機構就活動所訂立的條款及細則及接受主辦機構擁有此等條款及細則所述的權利。
15.    得獎名單將刊登於2024年5月9日之星島日報及The Standard。
16.    香港太古可口可樂、其廣告公司之員工及直系家屬不得參與是次活動,以示公允。
17.    如有任何爭議, 香港太古可口可樂保留最終決定及解釋權。

獎品條款及細則:
1.    得獎者將有專人以WhatsApp通知領獎。領獎時得獎者需攜同指定中獎收據正本方可領取獎品,如得獎者於領獎時未能提供有關中獎正本收據,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領獎後相關收據正本會被收取及不獲退還。得獎者必須於指定時間到指定地址領獎(不設送遞服務),否則作放棄得獎論。如得獎者未能親身領獎,請委託代領者攜帶已簽署之授權書、收據正本及得獎者之身份證副本作領獎之用。
2.    得獎者將由專人透過WhatsApp通知領獎。如主辦機構在2024年5月16日仍未能成功聯絡到得獎者,將被視作棄權,所有獎品將不獲再次安排領獎及不設任何補償。
3.    所有獎品不可轉換或兌換現金;廣告上的圖片只供參考,一切以獎品實物為準。主辦機構恕不負責有關獎品及其相關服務之責任。
4.    所有禮品受列印於禮品上的條款及細則規範,並必須依禮品上所示的期限及使用方式使用。
5.    Monster Energy Hong Kong Limited並非此「贏 限量周邊商品」推廣活動的贊助商,"Monster Energy®"之名稱、商標及/或素材僅用於宣傳此推廣活動及/或獎品說明,不表示或意味Monster Energy Hong Kong Limited為此「贏 限量周邊商品」推廣活動的贊助。